导演:本杰明·卡多佐
当我们提到“司法过程”这个词时,很多人特别是法律人,就会联想到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本质》。 《司法过程的本质》,是美国法官本杰明·卡多佐1921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讲座的讲稿。191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邀请时任纽约上诉法院的法官卡多佐担任一年一度的斯托尔斯讲座主讲人。没想到,卡多佐回信拒绝了这个邀请,理由是“没有什么可以说”。经过安排,耶鲁法学院院长与卡多佐进行了面谈,有几位教师陪同,卡多佐再次重复了信中的内容,说他没有什么可以说。这时,一位教师提议:“卡多佐法官,您能否向我们的学生解释一下做出案件判决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借助哪些资源?”卡多佐回答说,“我认为可以做得到”。经过一年的准备,卡多佐于1921年2月中旬分四天做了讲座。每天1个小时,从下午5点开始,到6点结束。据耶鲁法学院科宾教授回忆,第一次讲座时,250人的演讲厅挤满了听众。演讲效...(展开全部)